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外事口译服务比选公告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即比选人,以下简称宏达集团)因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口译服务机构,为宏达集团因公出访以及外事接待等工作提供口译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外事口译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比选范围及内容
为宏达集团因公出访以及外事接待等工作提供口译人员,陪同我司人员赴海外进行商务洽谈、会议、考察等活动的现场口译服务及为来访我司的外籍客户、合作伙伴提供会议、宴请、技术交流等场景的口译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的事件,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
3.2主要人员要求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CATTI二级及以上口译资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丰富的口笔译工作经验。
3.3业绩要求
最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
注:类似项目指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外事活动口译服务。
3.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比选申请人,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否则,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4)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
3.5其他要求
(1)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自2025年 4 月 8 日至2025年 4 月 12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A座18楼1819室免费获取(仅提供文件电子文档),并同时报名获得比选资格。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2025年 4 月 15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2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A座18楼1833室。
5.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材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5.4比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schongdagroup.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A座18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113499972
2025年4月7日